烟台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6:39:3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版块。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ta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893036;电子邮箱:ybj@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力度,畅通民意渠道、精准推送需求、快捷提供服务,全力打造惠民医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8条,涵盖机构职能、规划信息、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公共监管、政策文件、政府会议、行政执法、建议提案、人事信息、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业务动态等14项主动公开内容。对社会比较敏感、群众比较关注的基金运行分析、异地就医、医保救助等工作和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一卡通行”医药机构名单,做到政策及时发布,信息及时披露,公众期待及时满足,进一步增强了医保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多样性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及时解读相关政策,增加了解读多样性,满足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需求。三是及时关注回应网民咨询。密切关注、及时分析研判医疗保障领域网络社情民意,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网上诉求,主动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及时呼应网民关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畅通在线申请和信函申请渠道,规范工作流程和答复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反馈,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和答复规范性,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要求答复。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的占3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体系,落实任务措施,构建起组织有力、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补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机构和监督救济渠道。调整《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和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时限,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圆满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完善发布机制。坚持“先审批后发布”原则,严格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部署行政权力,不断提高政策性文件发文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推进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安排、同步部署,及时进行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提升网站建设标准。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第一批完成网站改版工作,受到市政府办公室表扬,67项业务实现“网办”二是扩大媒体宣传公开力度。涉及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发布,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发布和解读有关政策文件,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医保动画、视频解读、车体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国家级媒体发稿21篇,省级媒体发稿69篇。提升新媒体管理水平,编发微信48期、稿件330篇;医保微信公众号绑定人数达到108万人,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政务微信。

(五)监督保障。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快各项工作整改落实。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调度通报,推动政务公开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力度,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群众期盼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足;公开信息特别是医保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医保政策可及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医保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管理能力;运用小视频、一图读懂、小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医保相关信息特别是医保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医保政策的可及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无。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5月,我市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发〔2021〕5号),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烟台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我市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工、举措等。结合《实施方案》,制定了《烟台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表》,明确列出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并将责任分工到具体科室、单位。目前,我局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均落实到位,政务公开成效进一步显现,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5件其中承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20件均在指定时限内向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了当面答复,代表和委员对我局答复均表示满意。其中,主办和分办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 类)18件,占总数的100%涉及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共3件,我局均向主办单位反馈了意见。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构建“医保服务站”新模式。依托基层卫生机构和党群服务中心,在全市建设医保服务站261个,包括参保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参保人权益记录信息查询在内的14项高频经办事项可在医保服务站直接办理,重点解决“掌办”“网办”等智慧医保服务方式辐射不到的老年、残疾、疾病高发群体的医保服务问题,提供“零距离”“门口式”便捷、高效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医保服务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二是打造“混合支付”新样板。全国首个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微信”手机混合支付,提升医保支付便捷度。全省首家推出“网上下单买药、医保线上支付、快递配送到家”购药服务。目前,全市7家医药零售企业1711家药店支持“互联网+购药”。三是实现“政府开放日”新突破。12月8日,市医保局开展以“情系民生,温暖医保”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代表、企业代表等20余人参加。活动当天,代表们集体参观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观看了烟台医疗保障工作宣传片,听取了王永秋局长关于市医保局工作情况的介绍。座谈中,代表们踊跃举手提问、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全市医保事业发展出谋划策,现场气氛活跃。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宣传了我市医保政策,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了解。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403室,邮编:264000,电话:0535-6893036,电子邮箱:ybj@yt.shandong.cn)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许可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烟台市医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