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大数据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1:36:2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主动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实效。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简介、人事任免等基础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年内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大数据局网站、“烟台大数据”政务新媒体对外主动公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按季度发布《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通过各类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0余条。其中,本机关制定的政策文件1个,公开办公会议5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48条,办理“网上民声”留言7条,及时公开本年度部门预、决算,发布各类通知公告35个。

(二)强化服务导向,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效果。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答复2件,与2022年相比数量持平,年内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严把依申请公开办理各个环节,做到答复合情、合理、合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规范依申请公开线上受理渠道,打通政务外网和互联网间数据壁垒,实现全市依申请公开办件“一网受理”,机关内部协查处理“一键转办”,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一键生成”。

(三)完善目录建设,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发布《烟台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市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公开内容进行调整。全面加强机关内部政府信息管理,制定《烟台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流程规范》,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慎界定。规范公文审签单制式,各类信息公开前,均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和安全审查,按要求报批运转,确定公开类别,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度。

(四)整合优势资源,做优做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做好市大数据局网站政务公开有关栏目优化,在局网站搭建“建议提案办理”“数字烟台”专题2个。全面加强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丰富“烟台大数据”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镇街综合数据平台”等服务功能,各类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平台已严格按程序备案。优化用户访问体验,加强PC端和移动端信息发布协同联动,有序开放各类平台接入端口,政府网站后台支撑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五)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更新烟台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机关办公室牵头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年内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利用大数据系统“每周夜校”开展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培训2次,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业务要求与科室业务深度融合,全体机关干部的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局网站的搜索服务功能不强,互动交流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数据资源目录和开放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2024年,我局将重点针对以上问题完善整改,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新时代大数据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网站主题资源库管理,优化调整网站检索结果排序,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力争实现“搜索即服务”。二是对标国内优秀省市部门网站,优化局网站建设栏目布局,开设“互动交流”交流频道,完善意见征集、热点回应、监督投诉渠道功能,补齐短板弱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持续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搭建更多种类数据应用场景,加大各类数据产品的开发应用,放大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持续促进公共数据价值有效释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市大数据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落实,搭建镇街综合数据平台,赋能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社区延伸。综合运用数字技术,联合15个市级政府部门创新打造镇街数据综合平台,贯通省、市、县、乡四级数据壁垒,补强基层数字化“短板”,全面支撑惠企利民政策发布、解读、推送等服务,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落地见效,相关做法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江成同志批示肯定。“创新搭建镇街综合数据平台,为基层减负增效”案例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评选的2023(第十三届)中国智慧城市“网络化协同创优奖”、首届山东省数字机关数据赋能业务大赛市县组一等奖。

(三)年内我局共承办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为2件分办,3件协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9件,为4件主办,2件分办,3件协办,答复结果均按职责分工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烟台大数据局网站有关专题栏目公开。

(四)今年以来,我局还结合业务实际,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产业全景画像”系统,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从全市挑选100家化工企业、8万从业人才进行政务数据视角下的数据画像,帮助企业精准地发现和使用人才。打造便民惠企政策库,按主题标准化梳理各类政策,细化政策要素拆解,形成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实现政策兑现事项和符合条件人、企业的精准匹配,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推动政策“免申即享”,推动黄金政策发挥黄金效应。丰富线下活动组织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完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年内组织数据供需对接会50余场,汇聚各级各部门高质量数据资源3000多类,为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提供强大数据支撑。组织参加“营商烟必行·公开邀您评”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通过现场参观和交流座谈,广泛收集我市大数据发展的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交流渠道,搭建起政府与企业、市民沟通桥梁,提升公众与企业参政议政的积极主动性,让公众与企业更加充分地了解数字强市建设工作的最新成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