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大数据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4:50:30

烟台市大数据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烟台市大数据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公布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电子版可在烟台市大数据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大数据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5-67887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烟台市大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努力提升便民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大数据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为加快推进建设阳光、透明、开放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

1.聚焦主责主业,依法推进主动公开。持续更新完善机构职能信息,依法推进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大力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全年累计公开政府文件11件,未制发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通过文字、一图读懂等方式解读《关于印发烟台市2022年打造“无证明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1月16日,市大数据局组织开展了“数据共享 数聚赋能”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让企业和群众近距离体验政务数据共享背后的故事,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

2.立足群众满意,规范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与往年数量基本持平,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对接,依法依规答复,办理后及时回访,力求满意。

3.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公开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府文件制发流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信息发布登记管理制度》《网站信息发布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公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4.发挥职能优势,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网站集约化建设、网站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等方面做细做强,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安全平稳高质量运行。协同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持续加强对“爱山东”APP烟台分厅、“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爱山东·烟台一手通”应用的完善和改进,多维度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

5.认真谋划部署,强化监督保障。市大数据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和监管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云防护、云监测等新型防护措施,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情况的日常巡检。全年对全市已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的680个政务新媒体,共进行4次普查。与烟台日报、胶东在线等媒体合力,共同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系统培训,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就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交流,不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烟台市大数据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制度建设和公开工作宣传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体现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度不够、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互动回应较少等方面,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更多的是本部门、本地媒体宣传报道,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宣传较少。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重点加强了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文件签发流程规范等方面工作,尤其是在推进政务公开和数据开放方面,系统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不断加大数据资源的有序开放和应用。同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向省级以上公开平台投送我局优秀宣传稿件,积极宣传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亮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大数据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全年共承办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14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答复,并将答复情况和办理情况总结按要求进行网上公开;抓好《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工作落实,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无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烟台市大数据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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