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大数据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1:36:38

烟台市大数据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基本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有效杜绝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本年度公开政府信息431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22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涉及我市2020年中小企业数量信息,由于非我局掌握信息,在与市统计局、市工信局联系对接后得知我市没有相关统计数据,向申请人回复无法提供告知书。与往年相比,申请数量基本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我局各科室分工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根据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及保密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根据我局职能分工,本年度未发布面向社会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等相关普法要求,我局设立了“依法治国”专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民法典》等进行全方位宣传。

(五)监督保障。2021年,针对保密机关提出的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办公室对信息公开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为应对严峻的失泄密形势,我局开展了两次信息公开防失泄密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职能分工,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职能,故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内容,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没有面向社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涉及我市2020年中小企业数量信息,由于非我局掌握信息,在与市统计局、市工信局联系对接后得知我市没有相关统计数据,向申请人回复无法提供告知书。没有上年结转继续办理事项,也没有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大数据局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主动依法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梳理、规范,加大公开力度。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度我局将着力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栏目置,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查,及时报告自查情况。切实用好管好政务公开“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明确公开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全程网办顺畅,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依法、严谨、规范进行答复,并明确救济渠道。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抓好教育培训,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加强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工作挂钩,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取消评先树优的资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做好大数据工作的主动公开。

 

 

烟台市大数据局

2022年1月26

烟台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