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0:49: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发布《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严格落实《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管理规定》等制度,2021年累计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0余条,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480余条。公开发布政策解读6个,采用文字解读、图解、负责人解读、政策简明问答,丰富解读形式;发布规范性文件1个;及时更新本机关机构概况、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发布本部门采购信息以及规划、土地、矿产、执法等相关信息。

图1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累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95件,申请内容涉及土地征收相关批文、项目规划图纸、各类许可证件等信息,办件量同比增长29%。承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协查函件40件,市政府办公室协查函件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始终坚持规范化、程序化,告知书严格按照市政府规范答复“七要素”要求,对告知书进行层层把关,确保严谨、合法。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表,对登记、办理、答复和归档进行全流程跟踪监督。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6起,其中结果维持2起,其他结果4起。复议后起诉1起,结果维持1起。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图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统计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国务院、省、市近几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市政府要求,重新修订了《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烟台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要求,积极推行图表、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等多形式解读,助推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制定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局网站改版升级,积极推进局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完善网站信息内容构建,强化安全技术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发挥网站公开平台的作用。制作了“规划公开公示”“土地市场管理”“矿业权管理”等各类栏目20余个。设置了“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营商环境登记财产专栏”“防灾减灾”等5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信息进行系统归集,集中发布。出台了《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明确组织职能、账号管理、内容建设等制度,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总指挥,统筹协调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考核监督,将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已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事项,进一步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强化学习培训,本年度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深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有效提升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政府信息的审查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2

13

0

0

0

0

2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0

2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1

3

0

0

0

0

1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8

2

0

0

0

0

7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1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5

4

0

0

0

0

8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2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8

12

0

0

0

0

3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2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4

0

6

0

0

0

2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进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改版后的局网站虽然更加条理,突出便民,但还存在细节问题,仍有很多功能和内容设置需要进一步提升。

2.依申请信息公开数量逐年增多,存在多层级、反复申请、申请描述不明确等问题,办理难度逐步增大。

(二)改进措施

 1.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细化局网站栏目设置,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强化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监管。

 2.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让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全面、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度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圆满完成了我局承接的烟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一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做好了《烟台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规划》《烟台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以及森林火险预警,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和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好法定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三是不断强化公众参与,提升决策公开透明度。网站开设“意见征集”栏目,发布政策、规划等内容的意见征集共9期。四是不断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对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政策精准解读,解读形式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采用了图文解析、简明问答等方式,有效推进政策实施。

(三)2021年主动公开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6件,内容主要涉及科教文卫、监察司法、城建环保(人大建议分类)/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协提案分类)等方面。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其中,承办的人大代表关于“加大对市区交通拥堵治理力度的建议”和政协委员“关于处置城镇征用尚未开发的闲置土地的建议”“关于新时期烟台市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完善紧急救治部分规划内容的提案”被列为市重点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结,得到代表、委员的肯定。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走进城市规划,共建山海港城”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邀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20余人,参观烟台市规划展览馆,介绍烟台市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解读惠企政策,让公众深入了解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全面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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