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3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烟台市国资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国资系统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功能,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如实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在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同时,也严格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06条,政务动态信息32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7条,政府采购等其他政府信息67条,政务新媒体129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委共接到社会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起,已全部按时按要求答复办结。

在复议、诉讼方面,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委分管领导负责日常信息工作的领导,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财务监督科和产权管理科负责国资监管及国有产权转让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拟发布的信息须经相关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公开须经主要领导审核。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建立国资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找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国资监管专栏,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等。完善市管企业改革种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设立国有产权交易专栏。

(五)监督保障

一是深化公开制度。重点推进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执行公开,凡是发生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点工作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后,按程序研究后及时公开或公示。

二是细化公开责任。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等,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解读形式单一。部分公开内容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缺少视频解读等形式。二是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在主动公开过程中部分栏目内容重复,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国资委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不存在收取信息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国资委严格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制定印发了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年度重点公开内容,对做好解读回应、完善公开平台、健全保障机制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制定《落实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梳理分解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处室、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截至2022年底,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完成了既定的任务目标。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国资国企的了解,倾听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声”,市国资委创新“阳光国企·伴你行”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等组成“国企观察团”,走进市管企业,以更直接、更接地气的“现场微视角”及座谈交流等方式,为国企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烟台市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