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8:28:54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烟台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化《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解读,加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力度,组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和政府开放日活动。按时公开部门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任务分工、财政预算、决算、信访工作信息、业务动态、活动安排。全年通过网站、公开平台、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2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共比上升50%,全部按时规范答复,未收取费用,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强化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注重内容更新,方便群众掌握信访政策和进行网上信访活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反映信访问题。加强网上信访平台建设,实现对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不断提升信访群众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员,健全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政策宣传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宣传力度,推动推动条例深入人心。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对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及时引导申请人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并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市信访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2023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确定主动公开信访领域重点信息、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效、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等任务,确保应公开信息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市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通过政务公开阵地,宣传解读《信访工作条例》。采取专题报道、图文贴画、横幅字幕、视频影音等多种方式,用好新老媒体、线上线下等宣传渠道,发挥信访场所、广场集市、沿街道路等阵地作用,营造有声有色宣传氛围。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刊板、印发手册、现场解读、坐堂问诊等形式,普及法规知识,讲好信访故事,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参与互动群众6000余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