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12:4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烟台市信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各方面建设,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主动更新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任务分工,按时发布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时公开日常重要工作信息、业务动态、活动安排、疫情防控等工作,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全年通过网站、公开平台、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166条。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做到各环节明晰可查。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共比下降33.3%,全部按照要求按期给予规范性告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烟台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发布的内容落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完善市信访局网站栏目设置,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反映信访问题;突出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双号联动”,构建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矩阵,形成宣传信访法规政策、倾听群众心声、为民排忧解难的强大合力。

(五)监督保障。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等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深化。针对存在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考核机制,加强对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烟台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创新政务公开平台,确保应公开信息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烟台市信访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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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