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6:48:0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版块。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ta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公安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35-6297345;电子邮箱:ytsgaj@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提高各级狠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全力做好烟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法定信息。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办理情况215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313419件,行政处罚情况637件。其中政务网站公开信息617条。

2.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紧盯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坚持专人值守,专职负责,进一步加强培训督办严格办理程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反馈依法及时。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件11件,较上年减少8件。

3.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在公文审签流程中增加了公开属性审查,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各相关警种部门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加强保密审核管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4.搞好网上平台建设。全力做好市政府网站保障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将烟台交通综合信息网牵入烟台市公安局网站统一管理,同时,链入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确保网络管理规范维护运行顺畅,各项功能完备。在“烟台公安”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运维基础上,相继开通“烟台公安”新华号、人民号、央视频、百家号、头条号、抖音号、知乎号、企鹅号、澎湃号、海报号,形成“两微十号”的新媒体平台矩阵,平台粉丝总量达到470万。2020年7月,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榜单揭晓,“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全国14万个参评的新媒体账号中,位列微信公众号榜单全国第三名,影响力传播力持续增强,品牌效应愈发凸显。

5.紧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始终把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部门重要职责抓在手上在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务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结合公安职责,突出抓好公共监管治安管理类信息公开,每周更新交通、治安类警情和预警防范类信息,切实提高群众法纪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共发布信息治安情况64条,预警防范信息95条,部门预算信息1条。

6.搞好建议提案办理。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7件,其中人大建议19件,政协提案38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农业农村、监察司法、财政经济(人大建议分类)/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协提案分类)等方面。截至11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监督保障工作。设立烟台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指挥中心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相关警种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同时,对照《烟台市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对市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分工,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定期组织政务信息培训会,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0

 21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0

0

 13134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0

0

637

行政强制

3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478.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及“三安全一稳定”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于行政执法案卷









8.于行政查询事项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重复申请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烟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群期盼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信息发布方面,存在烟台市公安局网站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还不够丰富信息获取渠道还不够畅通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高信息发布数量质量。在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仍存在对相关法规研究不透彻、办理不专业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透明度。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责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理顺工作关系,畅通公开渠道,明确标准要求加强考核督导,确保政务信息工作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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