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15:06: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由烟台市公安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八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邮编:264003;电话:0535-6297345)。

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烟台市公安局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立足于烟台公安职责与任务,围绕烟台公安各项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分工,有效整合资源,拓宽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上年度,我局结合《条例》、《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相关政府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制度规范,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与支撑。对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公开的信息内容、渠道、范围、时限等进行严格规范,公开办将对不符合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做法,消极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为,依规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万余条,确保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

(一)“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全年接听电话7000余个,民生警务平台答复解决胶东在线“网上民声”、水母网“民意通”等各类网站以及“12345市长热线”等群众诉求共6600余件,全年回访群众5900余人次,回访满意率达96%;网上办理群众预选机动车号牌、出入境填表登记等服务事项共计20余万件。

(二)通过各级媒体、网站、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动态、预警防范等信息四千余条。尤其是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等中央级媒体,《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发稿数量位居全省前列。烟台公安、烟台交警、烟台经侦、烟台出入境、烟台民生警务平台等微博、微信公众号受众人数进一步增加。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把做好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工作作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我局通过电话、互联网留言、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基层科所队等多种渠道解答群众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我局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做出了回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各一件,均维持原答复。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推广依托新媒体技术为依托的便民服务改革,将有关的便民措施、工作动态及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互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培训、专家讲座、集中讨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全局依据《条例》和《办法》等文件进行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烟台市公安局

                                     2018年3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