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法定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挥政务公开在文旅领域引导、服务、监督效能,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促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1条,其中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23件,文旅服务信息124条,文化遗产名录及保障信息6条,并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2次,分别就提振文旅消费、非遗保护利用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解答市民群众的关心关注。连续四年举办“烟必行 言必行”烟台文旅政府开放日活动,持续提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对文旅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通过举办文旅规划展等方式就社会关注度高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文旅行业提质增能政策措施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活动,持续做好文旅行业监管、营商环境优化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沟通,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定予以公开。本年度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素标准化要求,及时调整更新《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发布时限。严格执行公文签发程序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依据有关规定执行。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市民游客权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做好信息发布和专题解读,持续为文旅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四)平台建设和管理情况
加强网站平台与新媒体平台内容联动,持续做好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局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4400余条,及时围绕规划出台、政策制定以及市民普遍关心的节展活动、旅游推介等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推送。积极拓展网上互动沟通渠道,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完善网上咨询功能,围绕市民群众关注热点和办事需求,完善网站主动公开文件主题分类,确保全量覆盖、分类准确、要素齐全、便于查阅。全年烟台文旅微信、微博等1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共发布信息近4万余条次,阅读量超2.2亿,粉丝总数超540万。
(五)监督保障落实情况
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全力保障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全市干部专业化能力“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通过“文旅学堂”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传达学习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并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明确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公开时效以及公开要求,确保优质高效完成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工作标准相比、与市民游客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二是政策精准解读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问题,下步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利用烟台文旅政务新媒体等多平台资源优势,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增强公开的广泛性、实效性;二是在探索政策解读途径方面持续提升,借助多样化解读形式增加原创内容趣味性,使各项文旅扶持政策更广泛、深入传播,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市民游客对烟台文旅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二)本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3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事项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推动文旅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链打造,我局深入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和烟台市促消费十大工程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大力提振文旅消费,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招引,集群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市级层面,统筹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1400万元,为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发放财政激励资金550万元。县级层面,芝罘区、福山区、蓬莱区、黄渤海新区等8个区市出台提振文旅消费的专项政策措施,其他区市出台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性政策文件,形成“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各部门统筹协力、市县一体联动、企业全面参与”的文旅消费提振大格局。相关做法被文旅部《消费专刊》、山东省委办公厅《今日信息》刊发,获省文旅厅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现场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6件,分办2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3件(主办15件,分办8件),内容涉及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文旅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文旅品牌提升、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博物馆界改革发展、非遗保护与传承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民众的监督。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在文旅节庆活动公开方面,聚焦文旅重大节展活动,深耕“仙境烟台”文旅品牌,做好烟台市民文化节、国际海岸生活节、黄渤海迷笛音乐节等重大活动信息公开,及时跟进发布各类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其中黄渤海迷笛音乐节参与总人数超过10万人次,实现历史性突破。
2.在文旅市场监管公开方面,召开全市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印发实施《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暨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牢固树立“大旅游”理念,联动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15部门护航品质诚信文旅市场。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相结合,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覆盖86个抽查领域、144个抽查事项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执法透明度。
3.在文旅数智化信息公开方面,充分发挥“烟台文旅云”智慧文旅服务“一中心四平台”作用,形成集服务云、营销云、管理云“三位一体”的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体系。汇集全市近800家文旅企业,开发完善“一码游烟台”应用,推进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和示范推广,完成与全市“城市大脑”2700余条文旅资源数据对接,烟台文旅版块纳入全市“城市大脑”首批可视化应用场景建设,20项文旅服务应用入驻“爱山东”平台。“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试点城市高标准通过验收,进一步提升智慧文旅服务体验度,持续增强文旅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4.在文旅新媒体传播方面,加大与抖音、头条等头部平台合作力度,7月起在抖音发起的“烟台网红打卡地”话题,目前总参与量已突破5.6亿;借力央视专业策划、资源流量优势,通过知名主持人撒贝宁、朱迅、尼格买提、知名音乐人周深来烟录制《你好生活》,王冰冰、任鲁豫和知名演员关晓彤等来烟录制美食节目《一馔千年》,借势引流聚流,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