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0 12:07:4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烟台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法定基础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问题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据政务公开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发布义务教育、教育管理、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政策信息12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13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4条。推进部门办公会议公开,发布部门办公会议信息3次。规范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应急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加强教育发布解读,发布教育政策1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件,采取文字解读、政策图解、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H5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解读政策文件,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工作作风,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2件、本部门不掌握信息2件、投诉信访类信息1件。

(三)完善工作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高标准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维护,全年修订发布主动公开目录2次;及时调整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出台《烟台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试行)》,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形式。打造以烟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烟台市教育局”官博、“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号等多元化公开渠道,及时快速传递教育声音。全年官网及新媒体合计推送信息1883条,媒体发稿221篇,举行新闻发布会4场。

(五)认真谋划部署,强化监督保障。持续加大人员和投入保障,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3次、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1次、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培训1次、组织线下政府开放活动1次。积极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检验报告6次,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直面工作短板、加强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信息公开发布准确及时,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信息发布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受众面和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拓展等问题。下步,市教育局将重点聚焦信息发布质效提升,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和安全防护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发布形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博、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政务公开线下活动日等多元化公开渠道,持续助力教育信息公开受众面和影响力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市教育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2023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推动教育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一是聚焦“精准公开”落实基础信息公开。全年不定期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目录动态调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主动目录,并严格按照目录落实公开各项任务,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发布,人民群众关心内容主动公布。全年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官方政务新媒体“烟台教育发布”准确、及时公布教育信息1000余条,做到主动公开目录全覆盖。二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强化教育监管公开。年初制定了《烟台市教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烟台市教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烟台市教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创新利用山东通“移动监管”平台开展教育行政检查工作,11月底提前完成部门全部检查任务,检查清单、计划、检查结果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规定栏目主动公开。三是立足“解读创新”多形式强化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较往年工作新增H5解读、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年内发布的教育政策,每项政策至少配套2种及以上解读形式,以高标准政策解读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共承办人大建议16件,主办、分办11件,协办5件;政协提案65件,主办、分办43件,协办22件。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办理结果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我局被授予“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烟台市政协先进提案承办单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市教育局着力“新闻发布会”和“政务新媒体”两个抓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年内建立了信息新闻发布审核、重大典型成果宣传推介、宣传工作激励约束三项制度,实现了“山东教育发布”APP市县入驻全覆盖。承办了中国教育报刊社全国通联会议1场、省级培训2场。“烟台教育发布”获省级“教育政务新媒体综合力二十强单位”“教育融媒TOP100优秀教育账号”“App新锐二十强”和市级“优秀政务微信”“传播创新案例奖”。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烟台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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