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1:27: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烟台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保障水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其中,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60条;政务动态信息2000条;公开政策性文件16件,配发解读材料14件;公开重点会议活动4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处理公众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按时回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科学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教育实际,梳理规范《烟台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要求,明确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和科室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

(四)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烟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烟台教育”官博、“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快速传递教育声音,打造多元化信息发布和公开渠道。

(五)加强监督保障。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严格对照《烟台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1年调整)》,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相关板块信息,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逐步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评议,年内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2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2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2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板块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系统,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对媒体平台公开应用不充分,宣传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部门政策的解读方式较为单一,多集中在文字解读,政策图解、视频解读、H5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使用较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处理能力,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实效性和系统性、准确性;二是继续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三是积极创新新闻宣传和数据解读方式,除文字解读外,充分利用政策图解、视频解读、H5解读、媒体解读、专家解读等方式,让人民群众能够更直观、更方便地了解部门相关政策信息;四是综合应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做好教育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2021年未产生信息处理相关费用。

(二)2021年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完善教育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进教育统计信息及统计数据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做好机关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工作;明确科室职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考评监督,对工作成效定期通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动拓宽政务公开信息广度深度,逐步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平台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夯实基础保障,全面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三)市教育局2021年度累计承办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共计73件。其中,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60件,主要涉及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保障等方面,所提问题均已答复并解决,市教育局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并迅速落实,推动了教育工作的发展。市教育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烟台市教育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已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建议提案-整体情况”专栏,网址为:  http://www.yantai.gov.cn/art/2021/11/1/art_45625_2968933.html。

(四)2021年度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避免栏目信息缺失、重复等现象发生,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系统性、实效性,切实发挥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舆论引导等作用。

(五)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邮编:264003;电话:0535-2118663)。

(六)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七)无其他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事项。


                                                                                                             烟台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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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