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0:24:5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由烟台市司法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修订了《烟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力度,2022年发布部门政策文件信息6条,发布文字、图解、负责人等形式解读信息6条。2022年,市司法局通过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社会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本年度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件6件,其中网站申请2件,信件申请4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无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同比增加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调度督导,理顺工作机制,及时对照目录查漏补缺,保障了各项信息按时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共梳理现行有效文件2个。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保密流程,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新媒体宣传工作,打造“一网、两微、两视、四号”的“法治烟台”新媒体矩阵,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600余条,录制发布原创短视频100余部。市司法局官网连续5年获得中国优秀政法网站称号。法治烟台(微信)连续3年获得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公开监督投诉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能落实、受监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和方案,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司法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新形式解读数量不多。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主动谋划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板块设置情况,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多形式、关联式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市司法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组织开展局机关“三定”方案的解密公开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干部信息公开和更新工作;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班;按照“应报尽报”原则,梳理2019年至今部门政策性文件目录清单330项并提报市府办;征集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强基创优亮诺揭榜”事项3项,为打造烟台市特色政务公开品牌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度市司法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8件。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与代表、委员见面并正式予以答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文件都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举办以“党建引领法律服务 公众参与政务公开”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现场观摩山东省烟台市鲁东公证处、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邀请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希勇交流参加党的二十大亲身经历和学习体会。

烟台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