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09:16:1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由烟台市人民政府综合市本级、各区市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版块。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tai.gov.cn)下载。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789994;电子邮箱:ytzwgk@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烟台市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做好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权责清单等法定基础信息公开,聚焦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稳保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万余条,其中发布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及解读127件,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32次、全体会议4次,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吹风会、见面会440场。“网上民声”栏目共收到留言24271条,规定时间内回复24202条,回复率达到99.7%。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解读政策”活动,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主题党日、推介会议等活动专题进行政策解读40余场次,与市广播电视台共同打造“建烟显策”政策解读节目,举办“‘烟必行 言必行’烟台市首届大学生政策解读创意大赛”活动。鼓励各区市创建各自政策解读品牌栏目,芝罘区的“政策问题平台”、莱山区的“小莱说法”、莱阳市的“梨乡公开”等聚焦公众关注焦点、通过电视、网络、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解读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4件,同比增长38.4%。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1149件,占41.6%;部分公开336件,占12.2%;不予公开117件,占4.2%;无法提供1030件,占37%;不予处理63件,占2.3%;其他处理69件,占2.5%。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领域。全市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90起,被纠正25起,行政诉讼47起,被纠正2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素标准化,结合上级政策、群众需求动态调整《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公开事项内容、要求和时限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并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发布本部门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烟台市政府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并按时完成与“山东省政府文件库”的数据联通,将原数据中市级存量的1512条文件按照全省统一格式要求进行标准化改造,规范做好文件数据标准化汇聚。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理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建立“市县统筹”以政府网站标准化建设引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融合发展新模式。网站设计和专栏创建坚持高点定位、对标一流,对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和视觉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造优化;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实现政府网站适老化、无障碍、移动端适配以及英、日、韩多版本语种操作等功能,切实增强互动交流反馈实效,实现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和互动交流平台的数据集成和共享,打造规范统一、功能齐全的“网上政府”平台,烟台市门户网站被国内权威机构评为“2022年度中国领先政务网站”。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烟台市政策解读办法》等4个制度文件,以制度促规范,以标准助提升。二是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充实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结合换届工作调整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全市营商环境考核,在全市范围实行月度调度和通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5

0

19

行政规范性文件

74

25

29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08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30180

行政强制

227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771.465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08

41

4

2

3

5

27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10

1

0

0

0

6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21

15

5

2

2

4

11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3

2

0

0

1

0

33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1

0

0

0

0

0

3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0

0

0

0

0

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6

0

0

0

0

0

6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1

0

0

0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8

0

0

0

0

0

1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4

0

0

0

0

0

1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5

0

0

0

0

0

1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

2

0

0

0

0

1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85

16

0

0

0

0

1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3

0

0

0

0

0

2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4

0

0

0

0

0

14

2.重复申请

46

3

0

0

0

0

4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0

0

0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6

2

0

0

0

1

59

(七)总计

2708

41

5

2

3

5

27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0

10

0

0

0

0

6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8

25

10

17

90

17

2

7

4

30

11

0

3

3

1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上级工作标准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精准服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积极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品牌,坚持标准引领和创新突破,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事项目录,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在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二是大力推行政策“精准公开”,依托“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优化整合政府部门数据搭建“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数据库,构建政策与企业、个人的双向精准匹配模型,对符合条件的政策形成“主体免申、政府免审、双向精准、政策直达”的免申即享匹配模式,实现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三是打造“烟台政务公开线上学习平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素质。针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能力薄弱的实际,搭建“烟台政务公开线上学习平台”,开辟全市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新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烟台市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二)本级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烟台市制定发布了《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国务院、山东省政府、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事项合并,制定《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定期调度各事项进展,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级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7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86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全部按期答复,代表委员满意率99%,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按照统一格式向社会公开答复意见的全文。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全力打造4个公开平台:

1.高标准打造统一权威规范的政府网站平台。对标国内一流,对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和视觉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提升网站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并同步推出了适用于手机访问的移动端页面。优化提升网站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结果的准确性和智能化。全面部署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建设,从视觉到听觉,从界面到功能,全方位优化用户体验。

2.高标准打造“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平台通过“政策通”“办事通”“问题通”“信用通”“招引通”“融创通”六大板块,提供四大服务。一是实现企业信息“一站汇聚”。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企业整体信息链,为精准服务企业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实现涉企政策“一口发布”。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各级政策的统一数据库,对政策信息进行标签化处理,实现政策搜索、政策解读、政策申报指导及政策精准推送。三是实现政策兑现“一键获取”。目前平台收录各级各类政策信息5万余条,收录市级“免申即享”政策36条、县级142条。通过对企业和政策精准分析,构建政策与企业的双向精准匹配模型。四是实现政策咨询“一呼即应”。借助政策知识图谱技术,搭建政策智能问答系统,以文字(语音)对话问答的形式,为公众、企业提供政策智能问答服务,实现政策咨询全年无休。

3.高标准打造镇街综合数据平台。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向基层延伸,破解基层政府基础信息不清、获取数据无门等困境,我市在全国首创政务公开“镇街综合数据平台”,市县统筹打通政务公开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积累、数据返还、公开应用、报表共享、服务治理五大功能,以信息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向精细化发展。目前,平台已在全市15个区市153个街道和12个功能园区推广应用,建设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门诊慢性病及新冠疫苗接种查询、高龄津贴发放人员数据比对、民政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信息比对等20类应用场景的精准公开和服务,基层群众利用平台实现信息查询、数据校验和服务公开8000余万次。

4.高标准打造“智慧人社”平台。聚焦公开一体化、服务“一门式”、区域链通办的政务公开和服务深度融合,建设“智慧人社”综合政务平台,推动实现政策“精准推送”、数据智能共享、补贴“免申即享”、服务综合集成“四项优化”,269项业务政策“飞燕传书”,通过平台面向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政策享受群体精准公开政策并发送公益短信提醒,依托社保、就业数据自动验算,跨部门联动比对,精准测算返还金额,采取线上线下直接推送提示表单的方式,帮助企业享受免申、无感、零扰服务。目前,我市共有5.2万户次企业享受到“直兑直达”政策,领取稳岗返还资金5亿余元,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列为全国全省“快办行动”试点,在全国予以推广。

二是创新推出四新领域信息公开:

1.创新推进全域“村(居)务公开”。2022年,烟台市全面推行“村(居)务公开”,出台《以信息化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品牌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建立村(居)政务公开工作基本目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标准目录、制定市级相关领域实施细则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标准规范;各区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以各区市政府名义发布《村居务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向村居延伸。福山区、牟平区等区市大力实施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阳光工程”,制定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办法》《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印发《村级组织规范化工作手册》,梳理形成6大类、42项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清单;招远市打造覆盖14个镇街、119个农村社区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创新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提升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为目标,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等7个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从适用主体清单、公开目录、信息标准、展现形式、多维度分类查询等全面进行流程再造,组织录入信息8万多条,以全新的形式展现群众关注高的公共服务热点信息,让公共企事业单位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服务质效。

3.创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坚持“清单公开”。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覆盖86个抽查领域、144个抽查事项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执法透明度,圆满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试点任务。二是坚持“计划公开”。制定部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防止检查随意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坚持“结果公开”。检查结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烟台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6月,烟台市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被国务院发文督查激励表扬。

4.创新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烟台市不断增强市管企业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主动公开市管企业负责人信息、酬薪信息、业绩考核、社会责任等信息,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信息化发展的法治国企、阳光国企。市国资委统筹利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信息公示、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新闻宣传、活动推广等形式,及时高效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国有企业信息2683条,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公开信息3359条,点击量累计达20万余次。搭建阳光采购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督、全过程留痕、关键点管控。2022年全年,市管企业366项项目采购全过程公开,涉及采购预算50.7亿元,实际成交金额43.64亿元,节资率13.92%,真正实现以公开促规范、促监督。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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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