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09: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18年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中国烟台”(www.yantai.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788157;传真:0535-6788120)。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平台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开实效,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5月底,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计划,成立“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一名副县级干部具体牵头负责,办公室有关科室共同参与,从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抽调多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务运行工作会议。7月6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务运行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分管负责人和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会议对全市政务公开有关情况做了通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中作重要讲话,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全力扭转政务公开被动局面。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全面深入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理顺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公开规范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7、8月份,相继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2018〕22号)和《关于加快落实〈烟台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重要工作文件,部署全市下半年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组织编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9月份,着手编制《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草案,下发到24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目录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经有关部门和单位会签后之后提交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烟政办发33号文件发布实施。

三是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加强分类指导,特别是民众关注的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热点事项,并将该目录纳入《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8月份,出台了《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对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期限、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平台建设、效果的督查等七项内容做重点督查。8月16日至24日,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网上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指出在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工作推进和网站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加快整改,确保督查实效。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市级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城建项目清单,在“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工程及重大建设项目”专栏,集中公开了71个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质量安全及竣工等8类861条重点公开信息。规范发布办事指南、执行和管理,明确办理依据、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等信息。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依法向社会公布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等信息。及时公开征收土地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用地预审、土地招拍挂结果、划拨供地结果等情况,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方便公众查询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出让成交时间、受让单位、成交价等信息,大力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重大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共公开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质量安全及竣工等信息140条。

二是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市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栏目统一发布,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资源和产权交易等4大类信息,集中发布办事指南、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效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截至12月底,共发布全市公共资源领域信息14217条,确保对外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透明。

三是着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要求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和程序等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栏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公益事业资金分配、专项资金使用、社会组织信息、社会福利等信息等信息883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了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并按时更新社会救助人数、标准及资金支出等128条信息,发布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信息、预防接种门诊基本信息、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知识答问等公众关注热点问题56条,并在发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信息。食药监部门在本部门网站设立“监督抽检结果公布”、“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你送我检”等专题专栏,实时更新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截止2018年12月底,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00余条,其中,有关监督抽检类信息共发布300余条,公告公示类3000余条。 

(四)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要求,同步发布政策文件和政策文件解读,并做到文件和解读“双关联”。一是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围绕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招商引资等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做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等解读。公开了《烟台市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烟台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烟台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等重大政策解读,方便群众快速简捷了解政府工作。二是聚焦民生做好解读工作。坚持保障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重点围绕初初中高中招生政策、住房、养老、就业创业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热点的重要工作,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公开了烟台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烟台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解读信息,受到公众普遍欢迎。三是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统筹运用部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促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通过政民互动专栏、网上民声等栏目,加强与民众的交流,解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2018年,市本级举办新闻发布会65次,文字解读200多次,视频解读23次,图解政策25次。

(五)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2018年,针对个别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时,未能按规定流程、时限和规范文书予以及时妥善答复处理等现象,通过培训会议、模拟暗访、下发检查通知等形式,引导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有效杜绝了不答复、不按时限答复现象。针对部分单位在经办过程中对依申请公开流程不够熟悉,不注意痕迹管理的现象,及时制定下发了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七要素”模板,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环节要求,建立了登记、会办、答复、寄送、归档等一整套工作体系,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76条,其中,市本级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16817条,县市区政府(管委)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69259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550条,占2.9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617条,占18.14%;“放管服”信息3534条,占4.11%;重点领域信息42317条,占49.16%;专栏信息19076条,占22.16%,其他信息2982条,占3.4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政府及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92件,截止到12月31日,属予规定时间内应当予以答复的373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公开”的78件,占20.91%;“同意公开”的170件,占45.58%;“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占1.07%;不同意公开数8件,占2.1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6件,涉及商业秘密1件,涉及个人隐私1件,不属于《条例》所指信息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8件,占15.55%,“申请内容不存在”27件,占7.24%,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19件,占5.09%;告知其他途径办理数9件,占2.41%。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17起。市行政复议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起,被依法纠错4起。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案12起,被依法纠错0起。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共计66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07件、市政协提案453件,分别由市政府系统65个部门和单位、10个县市区政府(管委)承办。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9%。从办理情况看,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78件,占总数的7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24件,占19%,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所提问题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61件,占9%,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另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会同市政府分别筛选确定14件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提案,作为今年市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和提案,占建议提案总数的4.5%。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认为政务公开是宣传部门、网络建设部门或信息中心的工作职能,认识上仍有偏差。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有待加强。基层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一些同志兼顾多项工作,导致疲于应付,严重影响工作效果。

三是工作质量水平还不够高。有的单位开展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不够深入。一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不够强,特别是处理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然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答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考核督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检查指导,强化《条例》要求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的执行力度,着力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实效。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文件、会议、解读等公开内容,规范受理格式文本和程序,实现政府信息由“有”到“好”的提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纵深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集中培训、结对帮扶、轮训跟班学习、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调研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