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3:50: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加快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度为抓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在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营商环境、财务预决算、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精心打造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公开的内容日益丰富。2021年以来,在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等重大工作事项中,及时在政府网站开设飘窗,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明显提升。2021年,累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作的政府信息470余条,同比增长38%。通过多种方式解读“烟政发”政策文件9个,“烟政办发”政策文件20个,“烟政字”政策文件4个,“烟政办字”政策文件14个,政策文件解读实现“应解读尽解读”。

(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有效的协查、会商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9件,同比增长158%,承办省政府协查函42件,均已全部回复,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回复不规范、不及时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近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统筹区市和部门意见建议,修订完善《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主动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11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4件;及时更新本机关机构概况和领导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服务效能,将2003年创刊以来的所有《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全部入库,实施数字化管理。

(四)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对标国内一流城市政府网站,对全市政府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和视觉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造优化,提升网站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并且同步推出了适用于手机访问的移动端页面。深入加强专业知识业务的学习研究,探索总结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组织全市进行培训,全面推动全市政府网站改版升级。根据网站建设管理要求,全面部署了政府网站智能化无障碍建设,为特殊人群及老人提供便捷的浏览服务。在夯实筑牢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的基础上,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联合发布《烟台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媒体监管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监管责任,做到信息“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发后再审”,确保内容准确、发布及时、表述规范;持续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核查补报工作,全面梳理排查漏报瞒报情况,确保所有政务新媒体纳入监管范围,为全覆盖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五)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调配2名业务骨干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办公室力量,采购网站运维等专业技术保障团队,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经费保障,将相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政务公开财政资金支出比例。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快、专业素质难以保障工作需要的问题,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等专项业务培训8场,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每月进行检查,定期发布工作情况通报,有效调动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0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4

7

0

0

0

0

2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3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0

0

0

0

0

2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8

1

0

0

0

0

1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0

0

6

(七)总计

194

5

0

0

0

0

1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2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工作标准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全市政务公开统筹抓总作用发挥不到位。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在全市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专业能力提升等方面工作完成还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全市一盘棋”思想树立不够牢固。二是对全市政务公开创新典型指导总结不到位。对创新典型重视程度不够,挖掘手段不足 ,示范带动效应不强,部分创新典型存在内容僵化、流于形式等情况。三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仅限于《条例》或省出台政务公开办法、年度公开要点中规定的公开内容,没有从群众实际需求角度出发,解决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增长和政府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从以下方面提升: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市县两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国家、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精神,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确保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二是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创新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强化考核激励制度,对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将政务公开工作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结合的创新典型定期进行总结和宣传。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各区市政府已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区市进一步完善提升目录编制的可操作性,并同步推动目录公开事项的任务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等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政民互动活动,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向村(居)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要求,2021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针对再次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时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疫情防控专栏,加强专栏运维,统筹各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了社会关切,消除了群众疑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政民互动更加密切。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公开机制,形成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除涉密、敏感内容外全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的制度,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通过市政府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开。2021年市政府机关共召开25次常务会议、44次专题会议,全部通过新闻通稿和广播电视的形式进行公开,让政府行政决策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生命周期落实。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要求,结合烟台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草案解读、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公开,对政策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4)聚焦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梳理整合全市各类涉企服务资源,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惠企政策查询便捷、推介及时、需求直通、兑现秒办,打造“一门受理、流转办结、线上线下互动”的涉企服务“总门户”。在2021年12月24日公布的2021年中国优秀政务平台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结果通报中,“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获评“2021年度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

3.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农村防疫等方面。截至12月底,我办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持续做好政策文件多形式解读工作。通过议题解读、“政策吹风”解读、文字解读、图文解读、“一把手”访谈政策解读和媒体宣传解读“六位一体”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解读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政策解读范围不明确、解读形势单一、解读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让不同群体的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2)完善互动交流功能。平台在PC端和移动端统一提供了市直部门和15个区市网上交流功能,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级办理”原则,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实现了市县两级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的数据集成和共享。各平台参与单位按照“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转办到位、限时办结”工作原则,安排专人每日登录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查收、答复办件,平台目前主要提供网上民声、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互动功能,其中“网上民声”栏目2021年共收到留言29061条,已回复29035条,回复率99.9%。其中市直部门5499条,县市区23562条。

(3)加强舆情回应。加强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做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对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政务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收集的热点问题进行逐一登记,跟踪落实,一体答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4) 高标准完成公开平台升级。以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造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为目标,实现信息发布和平台建设的有机结合,创新形式、建管并重,以标准规范推动平台升级,以平台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完善标准规范,形成良性发展的工作闭环。

(5)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组织召开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推进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等8个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形成《烟台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汇编》。完善升级政府网站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督促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公开公众和企业组需要的信息,推动民生事项信息公开提档升级。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联系电话:0535-678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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