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39:52

烟台市民政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2022年,市民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答复申请,完善答复告知审核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加强主动公开,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加强监督保障,组织业务培训,增加了涉密审查事项和环节。网站内容建设方面,不断创新扩展服务功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主要涉及民政领域重要政策文件、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其中主要包括领导信息5条,部门规范性文件3条,对政策类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3条,社会公益事业133条,社会组织5条,建议提案27条,行政执法公示13条,部门预决算4条,组织保障3条,公共监管5条,政务动态230条等。

每年定期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开全市所有村(社区)名单。一方面,有利于各部门掌握全市村(居)数据信息,提高政策制定的准确性和政策实施的精准度,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能做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全市最新村(社区)准确名称及数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烟台市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比2021年增加12件,网上申请31件,书面申请2件,办结率100%。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全市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已答复的申请中,“可以公开”的占总数的81.8%,无法提供的占18.2%。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对外公布,明确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成“烟台民政”门户网站更新改版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新开设栏目3个,维护网站栏目11个,按需更新各栏目信息内容。做好“烟台民政”微信公众号、“烟台民政”政务微博新媒体管理使用,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2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9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定期对各项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办公室牵头梳理各科室(局)需公开的内容,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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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需要与申请人进一步加强沟通,及时化解重复申请。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专业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持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对标市政府网站和其他部门网站优秀经验,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势解读政策文件等,优化公众服务,方便公众办事、获取高质量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2烟台市民政局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案件33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是2022年烟台市民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20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人大建议分类)/社会建设(政协提案分类)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并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烟台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