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3:57:5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版块。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和烟台市水利局部门网站(http://slj.yanta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786586,电子邮箱:sljbgs@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烟台市水利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烟台市政府网站和烟台市水利局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为主阵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做好政府网站基础信息、专栏信息等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力度,发布部门政策文件11条,并通过文字、图解、负责人等形式进行解读。公开新闻发布会1次,对“十三五”期间水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解读发布。发布《烟台市水利局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2,为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等情况提供科学依据。依托省、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面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核心要素信息,组织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2021年,市水利局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市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进行调整规范。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依据、责任科室、公开渠道、信息发布责任人和发布流程等。健全办文办会公开机制,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制定政策性文件时,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共梳理现行有效文件3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照市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对局网站进行全方位改版,优化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和视觉效果等方面,突出服务便民功能,更好地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更新维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水情、雨情及重点水利工作信息603条,拓宽了水利工作传播渠道。

(五)监督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列入全局年度考核内容,发挥考核的监督督促作用,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和方案,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举措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同时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有效措施,学习借鉴新的公开方式方法,提高政务公开创新水平。二是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管理,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关心的信息,让群众更加快捷方便地获取水利信息,提高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水利局严格落实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历史水利规划(计划)和工作要点,按时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水利领域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公开。二是围绕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优化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及时。三是围绕强化公众参与,提升决策公开透明度。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互动作用,与群众围绕水利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拟定主题,邀请公众参与活动,增强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对相关政策性文件积极征询群众意见,并及时将征询结果进行公开。四是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提升解读和回应能力。利用文字、图解、视频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按时限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及时将办理复文在政府网站公开。及时公开老岚水库等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五是围绕便民高效,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改版部门门户网站,优化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和视觉效果等。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维护,更新展示水利工作进展和特色。六是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调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市水利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6件,均按时限要求将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媒体记者20,采取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形式,扎实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企业对水利工作的了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烟台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