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8:4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烟台市审计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本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ta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246158;电子邮箱:ytssjjxc@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重点,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等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1.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于法定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2021年,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审计局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完善领导信息、机构概况、人事任免、组织保障、政府会议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信息,按时发布市审计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烟台市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烟台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等审计报告,并对相关审计报告进行详细解读。及时公开“十四五”烟台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会议公开,对不涉密的局长办公会全部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日常审批发布机制,积极主动公开审计信息,提升群众对审计工作的关注度和了解度。全年通过各类媒体等平台累计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涵盖审计要闻、审计动态、机关党建、政策解读、审计结果及整改报告等多类信息。密切关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民声等主流网站以及群众来信和12345市长热线,及时回复解答群众提出的建议及询问19条,回复率保持100%。

2.依申请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并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处理程序、答复时限、受理机构等相关信息,便于申请人充分了解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1年,烟台市审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较2020年增加1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审计局均及时回复并予以公开。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无国家秘密事项,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前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以及具体的组织实施办法,坚持“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靠上指导、处室负责人亲自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烟台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烟台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提高保密意识,发布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和相关领导两级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发布,确保不出现失泄密事件,加强对网站信息的保密检查,确保信息安全。规范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管理,法定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归档留存。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与胶东在线签订网站改版合同,对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互检互评工作的通知》,对门户网站开展日常监测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清除链接失效的内容;督促科室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严把发布关、审核关,规范发布内容,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避免出现错敏信息、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等行为,全力做好市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公开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审计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全年共专题听取工作汇报4次。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列入局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局内部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等形式,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全年共组织培训会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尽管通过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培训,创新解读方式、拓展解读范围,持续组织开展审计公开活动、完善平台功能等方式,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水平有所提升,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但与法治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策解读还不够充分,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针对性不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还不适应实践需求,推动提升审计人员公开意识方面还需加力。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通过“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操作办法和专业水平。二是创新工作形式,充分运用“一图读懂”等形式对文件等进行图文并茂的解读,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对贯彻落实《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烟台市审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烟台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配档表》,配发重点任务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科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烟台市审计局未收到政协建议相关内容,收到人大提案1条,已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因涉密,根据规定不予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今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新修改审计法,让群众更加全面了解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市审计局结合“审计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20余人,参观烟台审计文化展厅,为其详细讲解烟台审计的发展历史、审计业务、机关建设等内容。同时,组织集中学习新修改审计法,全面了解审计法的修改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通过此次活动,加深了大家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对审计法的认识,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审计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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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