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18:30:1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由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编制。全文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烟台市人民政府”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条例》,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标准,充分利用中国烟台、局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各类信息,较好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良好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增强适用性和操作性,完成《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报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中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的具体职责,落实专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网站日常维护和信息化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抓好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局网站将我局日常各类业务活动包括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局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情况、每日潮汐预报等海洋渔业各项工作内容向社会公示,使广大群众能够随时了解我市海洋渔业系统各类工作进程和活动内容。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80余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要求公开本局2018年度“双随机”清单,实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情况15次和执法监管情况4次。

按规定公开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示海洋强市建设项目市财政资金分配、2017年度烟台市渔业油价补助等2项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及时更新领导信息和机构概况,发布《烟台市海洋强市规划》。本年度相继公开《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挖海砂工作的意见》、《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烟台市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等2个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解读;对提报市政府常务会的《烟台“海洋强市”建设规划》、《烟台市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保护工作方案》2个议题进行解读。1月19日,召开全市海洋强市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全市海洋建设情况和2018年工作思路。来自中央、省驻烟和市级的25家主流媒体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本年度我局承担的2件人大议案(建议)和10件政协提案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公开。对局召开的6次办公会进行及时公开。下发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挖海砂工作的意见》、《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烟台市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2个重要政策性文件均进行意见征集,征集形式主要有会议征集、文件征集和公示公告征集,及时公开文件、会议通知以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做到政府重大决策的起草、评估、审查等过程信息和结果的全公开。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公务安全邮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局启用公务安全邮箱,及时更新《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要求公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开重点工作、通知通告、工作进展等73条。安排专人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积极受理、督促办理网上民声和市长热线交办的各项案件100余件,基本满足群众诉求。

按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积极请教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上报《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动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实时更新栏目相关内容。全年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3次,局自行组织培训1次,政务公开水平提高明显。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及时更新《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单位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按照已申请公开要求,进行规范答复,详细告知其答复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分管领导签批后才可发布,实现答复意见书的标准化。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已申请公开办理,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1件,来信依申请公开1件,全部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政权,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机关和责任人,形成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执行《烟台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规定(试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等规章制度,彻底堵塞安全漏洞。

(二)监督检查情况。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彻底、政令不畅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无违规情况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个别人员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深入研究,建章立制,发布公文的同时附上信息审查表,明确公文的属性(公开、不公开、已申请公开),从源头上杜绝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1109室;邮编:264003;电话:0535-69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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