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由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烟台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政策解读、重大决策、政务舆情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夯实工作基础,主动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我委坚持主动、依法公开,本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更新信息1118条,发布数量较去年增加164%。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按期发布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对外公开规划信息4条。规范公开了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政策、措施640条。对政策类文件采用至少两种以上形式进行解读,公开解读稿20篇。及时发布政务舆情、回应关切信息73条。
(二)强化回应关切,依申请答复质量进一步提高
我委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更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答复审查等工作,坚持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具书面答复。2022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受理数量较去年增加7件,内容涉及医疗机构管理、二次供水许可证等方面;除申请人主动撤销的3件外,其余申请均按要求办理完毕。
(三)落实工作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
修订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列入重大决策的事项从决策草案等六个环节入手,确保全生命周期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截至2022年底,我委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已失效,并按要求做好有效性标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优化平台建设,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
部门网站符合集约化建设要求,开设8个专栏,及时更新各级栏目,全年在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652条。新媒体账号由专人维护更新,本年度在“烟台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15条;“健康烟台”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888条。举办线下开放日活动2次。
(五)完善体制机制,监督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制定了《烟台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年度计划组织了2次业务培训;投入保障经费4万元;推进我委公开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委公开工作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部门办公会议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线下公开活动开展频率较低、类型较单一。下一步,我委将组织专人对办公会议进行多角度、多渠道解读;采取设置线下信息公开区、继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开放日活动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答复公开情况
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提案61件,已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复文内容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工作情况
为提高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影响力,除现场参观、座谈、问卷等形式外,还通过云直播的方式实现群众线上观看,借助沉浸式体验带动屏幕前的观众感受政民沟通“零距离”,当天直播浏览量达到14000余人次。
针对各类人群信息获取方式的不同,坚持线上线下渠道双推进。如预防接种日活动期间全市线下共张贴海报883张,播放宣传视频462个、标语1207条,开展活动318场,发放宣传资料4.06万份。线上则采用有奖竞答活动等形式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吸引了13000余人通过公众号参与。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