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09:25:3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由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烟台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政策解读、重大决策、政务舆情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夯实工作基础,主动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我委坚持主动、依法公开,本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更新信息1118发布数量较去年增加164%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按期发布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对外公开规划信息4条。规范公开了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政策、措施640条。对政策类文件采用至少两种以上形式进行解读,公开解读稿20篇。及时发布政务舆情、回应关切信息73条。

   (二)强化回应关切,依申请答复质量进一步提高

我委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更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答复审查等工作,坚持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具书面答复。2022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受理数量较去年增加7件,内容涉及医疗机构管理、二次供水许可证等方面除申请人主动撤销的3件外,其余申请均按要求办理完毕。

   (三)落实工作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

修订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列入重大决策的事项从决策草案等六个环节入手,确保全生命周期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截至2022年底,我委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已失效,并按要求做好有效性标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优化平台建设,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

部门网站符合集约化建设要求开设8个专栏及时更新各级栏目,全年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52新媒体账号由专人维护更新,本年度在“烟台卫生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15“健康烟台”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888举办线下开放日活动2次。

   (五)完善体制机制,监督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制定《烟台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年度计划组织了2次业务培训;投入保障经费4万元;推进我委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度,我委公开工作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部门办公会议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线下公开活动开展频率较低、类型较单一下一步,我委将组织专人对办公会议进行多角度、多渠道解读;采取设置线下信息公开区、继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开放日活动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答复公开情况

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提案61件,已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复文内容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工作情况

为提高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影响力,除现场参观、座谈、问卷等形式外,还通过云直播的方式实现群众线上观看,借助沉浸式体验带动屏幕前的观众感受政民沟通“零距离”,当天直播浏览量达到14000余人次。

针对各类人群信息获取方式的不同,坚持线上线下渠道双推进。如预防接种日活动期间全市线下共张贴海报883张,播放宣传视频462个、标语1207条,开展活动318场,发放宣传资料4.06万份。线上则采用有奖竞答活动等形式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吸引了13000余人通过公众号参与。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

2023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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