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5:32:2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由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经审核,本报告计划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及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antai.gov.cn/)上公布,并提供本报告可下载的电子版。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35-6916200,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邮政编码:264003。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委在烟台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23条,发布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41%;部门网站发布信息567“烟台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25“健康烟台”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307我委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所发信息涵盖了医疗机构信息、政策解读、健康科普等多方面内容,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提升了我委工作的透明度。

(二)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较去年受理数量增加1件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逐年上升,主要涉及企标备案查询、政策文件查询等方面。坚持依法便民原则,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公开申请的存档及动态管理工作,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答复,且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我委依据国家、省、市三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文件,重新修订了《烟台市卫健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版)》,增加了监督检查、健康科普、乡村振兴等栏目,同时对规划信息、双公示、政策解读等栏目进行了调整细化。2021年我委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发出评估通知2件,并及时、主动、准确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等相关信息

(四)优化平台服务效能市政府8月份出台《烟台市政府网站页面统一设计规范》,对照检查发现我委部门网站存在设计风格、栏目设置、网站结构、互动交流等多方面不符合该规范要求的情况。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本年度对部门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改版后的网站兼具美观性与实用度,力求与市政府网站风格保持统一的同时又突出卫健部门特色

 

(五)提升新媒体传播力。本年度“烟台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烟台”新浪微博双获烟台市“优秀政务微信”“优秀政务微博”称号卫健系统政务新媒体建立了目标方向有人把握、具体工作专人负责、发布稿件逐级审核的工作机制。从卫生健康、急救动态、疾病预防、献血、计生多角度发布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大新闻、健康知识以及便民手册,为人民群众架起通向健康的桥梁。烟台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和“健康烟台”微博保持每日更新,其他备案单位平均2天更新一次,做到了信息传达及时、全面。

(六)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年度,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公开的方式、时限、内容、监督及保障等要求,同时修订完善2021版《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推进我委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本年度我委按年初计划组织了两次培训,分别以依申请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为主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我委进行了积极改进:

一是门户网站仍需优化我委的门户网站尚在试运行期间仍需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优化升级,目前发现网站设置问题3处,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针对群众对公示公告类栏目关注度较高的情况,将公示公告板块调整迁移至网站加载的首页,进入网站后不用点击即可马上看到。二是针对原来的健康知识和医学科普栏目内容有部分重叠的情况,将两个栏目进行了合并设置专栏为健康科普专栏。三是群众使用频率高的办事服务栏目设置在首页位置,让群众一眼就可以找到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

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委已陆续下发了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一系列通知及文件,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但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每半月检查一次、每月通报一次的频率,对下属单位形成有效监督,巩固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我委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落实。疫情防控作为本年度国家、省、市各级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我委下大力气抓好落实。我委及委直属单位在微信公众号设置“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等平台发布防控政策措施。引导各区市利用自媒体,广泛开展防控政策措施和防控知识宣传。莱州市在广播电台播发公益广告《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公益》,利用电视新闻栏目《民生视线》播发《资讯:疫情防控措施随时查》,在“莱州融媒”APP、“莱州新视界”微信公众号、今日莱州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站、客户端中投放相关链接,方便群众查阅。芝罘区通过疾控中心、街道、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内容;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栏设置二级菜单,增设“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子目录,方便群众查询。通过社区微信号、楼长群、专属网格员等渠道扩大宣传,及时传达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建议提案答复全公开2021年度我委承办人大建议11件,其中第1705155号建议为协办件,第1705019号等5件建议答复的公开属性为不公开,第1705013号等5件建议的答复应当主动公开;共承办政协提案49件,其中第135008号等5件提案为协办件,第135022号等16件提案的答复不公开,第135011号等28件提案的答复应当主动公开。目前,应当主动公开的5件人大建议、28件政协提案的答复已全部在“建议提案”栏目集中发布

(四)政策、会议解读多形式。组织专人对我委起草的重要政策进行了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的解读,如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采用了文字解读、视频解读、图片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力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重要政策的理解与认同。对部分重要部门办公会议采用了图解、一图读懂的方式进行了议题解读,全面、及时、精准、深入解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对外宣传下功夫。今年以来,全市卫健系统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3262篇,其中国家级采用2305篇、省级采用4612篇。《争分夺秒18天——烟台战“疫”记》在大众日报头版刊登,《最美人物“我是党员,必须冲上去!”山东烟台援鄂护士白衣执甲再战“疫”》在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刊登,《义无反顾逆向行 战疫冲锋显担当—烟台卫健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报道》《烟台以多种形式庆祝中国医师节 向人民健康卫士致敬》等在今日头条刊登,《数字背后的烟台硬核战“疫”》在大众报业·齐鲁壹点刊登,在省卫健委健康山东平台刊登《烟台: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视频。在烟台日报刊登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医心向党、医养产业等4个专版,对“山东好医生”“烟台好医生”“烟台好护士”“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抗疫典型人物”等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与电视台合作栏目《健康烟台》获省卫生健康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2021年山东省卫生健康优秀栏目。在微信公众号开展“‘疫’线风采”“抗疫人物风采录”“巫山支医”“党史学习教育典型案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系列宣传,对征集的典型人物和案例进行深度挖掘,大力宣扬了卫健系统感人事迹和服务群众经验做法,受到国家、省、市级多家媒体关注。

 

附件下载: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