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2 18:16: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的要求,由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监管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antai.gov.cn/col/col12169/index.html)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概述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公正便民、勤政廄政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执行,紧贴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工作监管实际,有力保障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在食品药品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服务效能。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人员情况,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内容,确立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机关各科室和稽查支队领导具体负责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发布监管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活动,及时发布了新法的政策解读。发布各类预警及提示信息,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656条、抽检信息36期、行政处罚信息25期、警示信息5条、行政审批结果306余条、受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46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落实全市电子政务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站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保障内容,坚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公开的内容、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作为重点公开的内容、把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业重点公开的内容,积极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的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科(处、室)和稽查支队按照规定的期限、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和及时更新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受到批评或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一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妥善处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没有收费许可项目。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具体行政行为,一例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规定的岗位责任和发布流程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信息来源审查、严格行文格式审查、严格文字质量审查、严格文件保密审查、发布时限审查、严格发布类别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下属单位为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和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烟台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局内设机构一并管理。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片面地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就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政策与工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高,缺少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实际操作经验。

十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多渠道、多方式拓宽范围加大信息公开的数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和统一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