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4:40: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统计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狠抓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拓宽政民互动渠道,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和施政公信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70条。及时更新发布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设置、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行业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和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及办理结果、行政执法程序流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推进落实情况等信息,社会公益事业——乡村振兴栏目发布信息39条。发布农业农村领域政策文件7个、多形式政策解读信息23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座谈会、政策调研活动11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网上民声平台收到留言75条,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规定,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办结9件,其中上年度结转1件。收到申请数量比2022年减少3件。已办结申请均依法按期答复,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调整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确认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后方可发布。每季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开清理结果,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2023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部门网站栏目设置,结合农时农情,先后设置《打好“三夏”生产攻坚战》《打好“三秋”生产保卫战》等特色专题专栏,部门网站发布信息1236条。不断丰富新媒体平台功能,“烟台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条。

(五)落实监督保障。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科室、专职工作人员。印发了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培训计划,以集中收看信息公开案件网络庭审的方式组织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公开轻解读的思想。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能力不足,对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规定掌握不到位。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提升各科室单位的公开意识。二是通过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办理方式方法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聚焦乡村产业振兴、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发布进展情况。二是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效。举办了“优化预制菜产业环境,助力预制菜高质量发展”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与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及烟台市重点预制菜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征集意见,了解企业诉求。三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梳理负责兑现的惠企利民政策事项,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策兑现服务专区”、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发布。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承办人大建议15件(主办9件,分办5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49件(主办27件,分办10件,协办12件)。内容涉及农业农村、财政经济、社会建设等多方面,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及时将12件人大建议、36件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创新解读渠道。结合农业科技人员下乡、万人下乡·稳粮保供、智汇春耕等活动,通过专家指导小组、培训班、现场送政策、线上推政策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涉农政策解读服务。二是创新解读形式。对产业链上游、中游、下游、支撑体系各环节要素及对应责任科室进行细分,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现烟台市食品产业链“6+1”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在媒体刊发《烟台市食品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解读。三是建立“线上线下+公开+品牌推介”模式,打造“烟台农品”全品类区域品牌,助推烟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