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4:31: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一)主动公开。制定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答复规范、政策解读范围和解读方式,在公文审签流程中同步明确公开属性。本年度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82条,其中,更新发布领导信息及机构概况信息2条;发布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信息3条;公开本部门政策文件8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解读材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共发布文字解读、政策图解、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材料19条;及时修订完善并公开发布行政许可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按要求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不罚轻罚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等;公开本部门人事任免信息5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3条。网上民声收到留言216条,回复率100%,办结率100%。本年度在本部门网站发布信息2737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予以公开,1件因不属于本机关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无法提供。比2020年减少4件。均依法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谁发布谁负责制度,网站发布信息须进行严格把关审查,必须填写网站信息审批表,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制定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信息报送计分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各科室、各单位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信息发布质量。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超期文件及时予以废止,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其中2021年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中设置了机关简介、规划信息、双公示、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建议提案等35个“法定主动公开”栏目。2021年对我局部门网站进行了统一规范改版,进一步梳理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网站建设水平。烟台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6条,订阅数1172个。

    

(五)监督保障。印发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重点和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科室、单位,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强化激励问责,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时调整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有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科室(法规科),并有1名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强对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2021年组织了1次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够细致,审查制度不够完善。2、政策解读的程序有待规范,对部门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的审查、解读程序和时效性等方面需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下步,我局将着重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公文审签流程,对“不予公开”的公文要说明理由并做好存档。2、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做好审查工作。3、明确解读流程和责任主体,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按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要讲透彻,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我局2021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为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严格执行。《方案》包括五部分内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围绕强化公众参与,提升决策公开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制定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基本目录》包含机关简介、履职依据、规划信息、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等11个“法定主动公开”一级栏目,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政府开放日等14个“专题专栏”一级栏目,以及68个二三级栏目。2021年我局按要求完成了相关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度共计主动公开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14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建设等方面。截至11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网站、App、微信、视频等形式,开展线上农业信息发布推广服务、农业技术指导、农民培训、农产品品牌传播,扩大农民获取政务、市场、技术信息和惠农政策的渠道,不断丰富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同时,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宣传解读政策,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于福山区福山大集,举办了农资打假普法宣传暨政府开放日活动。10月11日,在“三秋”生产和秋季果园管护的关键时期,举办三秋生产“政府开放日”活动。12月4日,在牟平区龙泉镇农村大集,举办了“深化为农情怀 服务乡村振兴”政府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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