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0 19:58: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密围绕发展改革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载体,积极汇集、整理、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真抓实效。

(一)聚焦发展改革重点,全方位深化主动公开

2023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委网站等发布信息870余条,“烟台发展改革”“信用烟台”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437条,在人民日报、大众网、闪电新闻等主流媒体刊发各类稿件850余篇,多渠道、全方位展示发展改革工作成效。公开部门政策文件17件,并通过图文、视频、H5等多形式以及专家、媒体、部门负责人等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经济运行分析、重点项目建设等社会关切领域作出解答30余次,有效提振全市发展信心、激活市场活力。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服务企业模式,先后邀请181家企业走进发改开展“亲清发改会客厅”活动7次;机关干部走访企业99次,下沉4家物流产业链重点企业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助企纾困解难。调整更新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资格清单、检查计划等事前公示信息6件,公开事后监督检查结果信息8件。及时办理网上民生留言咨询 157条,办理“12345”热线工单164件,回复率、办结率均100%。

(二)聚焦群众关切,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

强化专人负责机制,2023年度共处理依申请公开66件,同比增长10%,均在规定时间内规范答复,未出现被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并主动为特殊群体上门服务10余次,现场为其答复。

(三)聚焦信息管理,扎实推进规范化公开

年初制定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形成主动公开工作配档表,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严格内容发布管理,印发实施《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各级负责人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查职责。

(四)聚焦平台建设,打造特色公开阵地

加强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归集发布,编制政策汇编并发布查询二维码,助力企业群众实现政策“码”上知道。在委微信公众号开设本周“发展改革热点,我知道”专栏,每周定期发布全国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在政府和委网站设立专栏,每日定期发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等民生事项;在委网站首页增设“居民充电桩用电报装”公示飘窗,方便群众直接获取信息。

(五)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及时更新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配强专业力量,围绕工作要点和主动公开配档表开展月度巡检,并由办公室牵头对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与“发改大讲堂”充分结合开展业务培训,剖析典型案例,学习流程规范,提高机关干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开重点工作细节把握不够精准;二是对政策性文件配套的解读材料尤其多媒体解读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委网站栏目设置有待更新优化。

下步,将根据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工作配档表,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公开标准、责任分工等;建立政务公开各业务领域协调联络机制,各科室明确一名对接负责人,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围绕发改重点工作,学习借鉴政府网站、各兄弟网站典型做法,调整优化委网站栏目设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委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主动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加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系列政策的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持续深化政策高质量解读,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拓展政策解读新形式、多角度。严格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环节程序、标准,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三)2023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6件,其中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32件。截至目前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除应委员要求不予公开的提案建议外均按照要求对外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突出发改重点工作,加强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开发布力度。拓展线上线下政策解读新路径,线上印发推广“码”上知道政策查询二维码,对国家、省、市惠企利民政策进行归集展示推广,有效运用图表图解、H5动画、视频演示等形式围绕民生关切政策开展具象化解读宣传;线下充分利用服务企业走访、志愿服务“双报到”和“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政策解读宣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692040,电子邮箱:fgwbgs@yt.shandong.cn)。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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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