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1:48:57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烟政办发〔2020〕11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充分发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全年累计公开1380件,其中市政府网站381件,局门户网站615件,新媒体384件。积极运用烟台人社新媒体,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关注数达174万余人。积极运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媒体,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全面落实政策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工作机制,及时宣传解读最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宣传、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在市政府和局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服务事项目录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创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专栏,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便民为目的,确定“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依法依规”答复原则,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工作机制,严格在规定答复时限内进行答复,明确告知申请人法律救济的期限和途径。本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6件,按时答复26件,按时答复率100%,较去年增加19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务公开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队伍,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多次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完善栏目;网站信息检索便利性强,提供关键字检索功能;具备无障碍浏览等功能。充分运用微信政务新媒体进行政策发布,促进政民互动,形成了自身特色,产生了较强的影响力。“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开通至今,粉丝已超174万。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规范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时发布就业和社会保领域政策动态、待遇支付情况和基金运行情况等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1件,需要与代表、委员见面答复的主办类、分办类建议提案18件。建议提案均按照规定时限已于2020年9月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14件,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件,暂时难以解决作为政策参考的4件。

(七)监督保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并向社会主动公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对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编制印发了《烟台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举办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8

-29

1644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0

2

行政强制

3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0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还不够到位。

 改进措施:(一)针对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问题。一是强化领导班子的“头雁效应”。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带领政务公开主要科室、单位集体学习2020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了贯彻落实任务分工,并对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意识。二是强化科室单位的引领作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组织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邀请专家授课,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三是注重考评激励。对政务信息报送、局内外网信息发布定期进行通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指标,有效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二)针对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问题。一是全面推行“五公开”。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文件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市政府和局网站创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专栏,实现了政策文件、新闻信息的集中发布和展示,有利于公众查询了解相关政策。(三)针对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还不够到位问题。丰富主动公开创新举措。开设“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对群众关心的电子社保卡应用、微信、手机APP及短信服务等服务事项和热点问题,向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讲解人社惠民政策和便民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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