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08: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发布烟台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市统计局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工作报告进展落实情况及统计数据等信息。全年通过市统计局网站发布综合要闻132条,统计工作动态31条,通知公告10条,发布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共3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要闻动态251条,其中“烟台统计”微博号发布159条,“烟台五经普”微信公众号发布92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启用新版依申请公开系统,规范工作流程和答复内容,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0件,较2022年增加2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今年自11月起“网上民声”栏目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统一分拨处置,进一步整合了互动交流渠道,提高了互动服务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做好网站栏目内容更新的同时注重信息公开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请示主要领导审定,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准确。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防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社会公众做好政策推送和信息公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对市统计局网站的维护管理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管理和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核。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立“烟台五经普”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五经普相关的工作要闻、工作动态等,大力宣传烟台五经普工作。

(五)监督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抓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事业单位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及时调度各科室、事业单位更新统计数据、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同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反馈要求,积极主动认领整改意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目前政策文件多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文字解读内容中的基本要素不够全面。二是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部门网站个别栏目内容更新时效性不强,个别科室未按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改进措施。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更多采用音频视频、动漫、简明问答、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展现形式,重要政策文件邀请部门负责人、专家、媒体开展解读。二是提升更新速度,确保工作落实。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强化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事业单位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提升各科室按要求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的责任意识,保障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烟台市统计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按照《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有关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统计领域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聚焦五经普重点工作,通过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经普动态。定期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市统计局2023度未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坚持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能答复的认真及时答复,本部门不掌握的或者不能网上答复的,电话沟通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赢得服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强化普查宣传,不断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成立“烟台五经普”微信公众号,推出特色栏目“统计局长说经普”专题视频18期,“打call五经普—企业代言”专题视频5期,推出特色话题“五经普之歌音乐快板”“五经普公益宣传片”等,全面宣传烟台五经普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是搭建沟通桥梁,不断拓宽信息覆盖面。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莱山区统计局举办了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芝罘区统计局举办了“五经普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和参与,为市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拓宽了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切实打通了信息公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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