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5:51:2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版块。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1日起至2020年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ta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统计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692191;电子邮箱:ytatjj@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烟台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展示统计良好形象。

1、主动公开情况。依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各类统计信息及时完成机构简介、招考录用、部门人事任免、建议提案整体情况、组织保障、工作推进、业务培训、通知公告工作进展、政务专题、公共服务清单、“一次办好”清单、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

2.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的督办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反馈依法及时。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件8件,较上年增加1件,按时按质完成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各科室明确完成时限,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提高保密意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发布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两级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发布,从源头上确保不出现失泄密事件,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加强对网站信息的保密检查,消除问题隐患,不转载、刊登、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以确保信息安全。

4.平台建设。全力做好市政府网站保障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确保网上平台运行顺畅。对本部门网站开展日常监测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做好“烟台统计” 政务微博维护发布工作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始终把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部门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按进度公开统计数据。做好常规统计数据发布,及时公开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

6.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市统计局未接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任务。

7.监督保障。落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及时调度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实施跟踪调度,工作进度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三是信息公开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目录。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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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