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6:08:0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在机构职能、公告公示、回应关切、人防要闻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其中对于群众关切的“地下停车位”问题,在回应关切栏目中“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范围内停车位权属等相关问题的统一答复意见”进行解读答复。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参加民生热线、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申请公开。2021年烟台市人防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按照程序予以受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予以答复。申请数量比2020年同比下降75%。认真做好已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等各个环节工作,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每一项内容细化到具体科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烟台市人防办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均在印发时予以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改造优化,科学合理的设置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7个栏目,并设置老年模式、无障碍等方便各类用户获取政府信息,提升了用户体验,突出了服务便民。利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范围。

(五)监督保障。烟台市严格按照《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发布等。在年初制定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烟台市人防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原有的“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但是公开方式较为传统、公开的主动性略低的实际问题仍然存在。

下步市人防办对存在的问题将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一是在部门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的基础上,借鉴2021年“政府开放日”相关经验,对群众关切的问题采用现场讲解、媒体直播等形式,用图文、视频等生动的进行展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公开;二是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夯实公开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公开事项,分类培训,“因地制宜”,保障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烟台市人防办未收取信息信息处理费;

2.烟台市人防办在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面,积极推进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务公开,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做好法定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准确、及时。政务公开人员固定,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贯性。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3.2021年烟台市人防办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2021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中,烟台市人防办采用实地参观人防工程的方式,再加上工作人员的详细讲解让群众更加直观的对人防工作进行深入的了解,并依靠新媒体直播的方式扩大了公开范围,提升了本次活动的影响力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烟台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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