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2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能公开的早公开”,高质量的完成年度信息公开任务。

1.主动公开:以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和“烟台交通”微信公众号,主动做好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业务办理公告等信息的公开,发布政策解读5条,并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统一部署,完成全市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归集发布工作。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200余条,与2021年基本持平,其中市政府网站500余条次,市交通运输局官方495条次,“烟台交通”微信公众号190条,并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咨询154条次。

2.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3件,与2021年数量持平。所有申请件全部按期办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对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规程》《门户网站管理规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发布信息均通过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三级审核,并最终由局办公室进行终审,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设置了“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专栏,对全市公共交通企业信息集中了归集发布。二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建设要求,在市局官网上了开设“信用交通”版块,归集发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评价、信用公示、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等相关信息。

5.监督保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年度考核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尤其是公共交通领域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参训人数达60余人次,有力的保障了交通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4

行政强制

4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前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全市公共交通信息公开指导工作发力不均,主要精力放在了直接负责的市直三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对其他区市的指导不够,造成各区市公共交通信息公开质量参差不齐,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整体提升。

(二)改进措施

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局牵头抓总和各区市具体落实的作用,双管齐下,全面梳理、排查各区市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卡实整改责任。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建立“结对子”互助机制,群策群力,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编制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烟台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和《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申诉处理工作制度(试行)》,做到公开工作任务、责任、措施明确,有力推动了年度工作要点的精准落地。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8件,具体为人大建设12件,涉及科教文卫、城建环保、财政经济等方面,政协提案16件,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办理复文均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12月,我市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站正式启用,利用“互联网+运政”技术,将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换发、补发、年审等高频业务事项前移至机动车检测机构,实现了车辆安全审验、技术状况审验、环保审验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核发、换发等业务在机动车检测机构“一站式”办理。

目前,我市共设立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站17处,我局积极探索以便民服务站为依托,将交通领域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向基层延伸,直接将政策、法规等送到市民和司机面前,得到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一致好评。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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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