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1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此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烟台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政府规定要求,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推进主动公开。根据科技部门工作职责,重新编制了《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督促各科室按照领域、按照职责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全年公开本年度制定政策文件8件,并按要求进行了解读,主动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26条。

(二)强化回应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较往年数量稍有增长。全年依申请公开零收费,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落实工作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完善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形式。优化部门网站栏目设置,部门网站发布信息275条,开展3次专题专栏维护,更新1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利用报刊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做好信息宣传公开结合。提升“烟台科技服务云平台”服务运营水平,运用多重可视化手段,全方位反映全市创新发展态势

(五)认真谋划部署,强化监督保障。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等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度不够、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互动回应较少等方面。

下步,市科技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重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文件签发流程规范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创新信息发布机制,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力量,提升信息公开宣传水平,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对贯彻落实《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制定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和工作配单表,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科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市科技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23,已全部完成提案回复工作并按要求公开办理结果,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采用“互联网+科技服务”的思维,打造“一次不跑”科技服务模式,建设市级科技服务云平台,先后服务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1915家,发布科研成果1142项。减少企业材料报送,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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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科技局

20231月2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