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5:3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烟台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政府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创新主体关切,主动发布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科技部门工作职责,重新编制了《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了《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督促各科室按照领域、按照职责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全年公开本年度制定政策文件8件,并按要求进行了解读,主动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57主持、参加新闻发布会2

(二)扎实推进申请公开工作。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依申请工作,按照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指定科创中心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依申请公开件零收费,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同比减少100%。

(三)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及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事项范围,每年对不予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和文件进行梳理,形成目录,及时公开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及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信息。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水平完善烟台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设立要闻动态、区市动态、科技政策解读等栏目,并不断提升“烟台科技云”公众号服务运营水平,及时快速传递科技创新声音。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烟台科技创新政策和工作亮点,全年接受报社、电台、新媒体采访13

)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刘忠彦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会同科创中心具体负责。专门制定了《烟台市科技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及时补充完善各个板块。将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事项,不断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烟台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期盼、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积极性不够高,积极回应创新主体的渠道单一,创新政策解读样式不够丰富,等等。下步,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创新信息发布机制,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力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宣传水平,充分发挥局网站、“烟台科技云”公众号、《烟台科技》刊物等阵地优势,设立的服务热线、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实效性和可看性,更好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对贯彻落实《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制定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和工作配单表,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科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市科技局共接到政协委员提案12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已全部优质高效的完成提案回复工作并按要求公开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今年7月,市科技局牵头开展了《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于8月份在局网站公开了《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图解)》,更加生动、形象的解读了未来三年科技重点工作任务,受到各界的热议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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