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7:13:4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yant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山区银海路26号,联系电话:0535-66134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烟台市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5条。我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都保证了实时、有效。全年召开局长办公会10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电视问政、民生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民声等多形式的活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及时解决。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分别要求公开《烟台市体育馆2016-2020收入情况》、《烟台市体育馆2016-2020年所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及时间》,均已按时办结。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本机关制定印发了《烟台市体育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并将该《事项清单》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局办公室对《事项清单》中各项内容的责任主体作出明确,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对照清单,及时提报待公开信息,按流程上传发布,确保清单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的建设管理,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将部分栏目进行了合并,及时发现整改网页功能按钮等存在的问题,网站布局更加合理,不仅提升了使用体验,也方便了访客查找信息、进行留言交流。截至12月底,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976篇,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坚持每日发布,全年不断更新,使网友通过微信端可以及时了解烟台体育新闻及国内体育动态。此外,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增加了发布工作动态、开展互动交流的功能,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五)监督保障。市体育局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对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注意事项、答复流程和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工作操作要点等进行理论解读和实践指导。同时,对市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分工,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体育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数量和质量。二是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内容仍需要细化。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策解读、意见互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解读形式、内容,大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市体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本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任务要求,明确各科室的责任分工。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体育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6件,内容主要涉及体育设施建设、体育活动开展等方面。7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1月30日下午,烟台市体育局在局机关会议室举行政府开放月活动,2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活动。大家一起观看了《体育强市的辉煌礼赞》、《奥运赛场的烟台时刻》、《全运赛道的烟台力量》等专题片,回顾了烟台体育的辉煌成就以及烟台体育健儿在东京奥运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上的突出表现。会上,与会人员对烟台市体育取得的成绩赞叹不已,大家围绕烟台市体育工作展开座谈会,受邀代表纷纷畅所欲言,充分交流,提出了许多务实中肯的意见建议,积极为烟台体育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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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体育局

2022年1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