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9:07:5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推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依法做好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等信息,组织好政府开放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十四五”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定期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空气质量、行政许可公示、环保热点问题督办情况等重点信息。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81条,采用文字、视频、图解等至少两种方式公开政策解读文件20篇。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信息83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798条。参加媒体在线访谈3期,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0件,按时办结69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做好相关栏目及时更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全部公开。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2022年底,我局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均按要求在公开页面做好有效性标注。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强化便民服务,设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板块,为市民健康生活提供指南。配合省厅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确定纳入系统重点企业数量532家,基本实现对重要主体、重要行为等关注度高、使用需求大的信息全覆盖。在烟台电视台“社会广角”栏目开设专栏,累计收集并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环境问题2000余个。

(五)强化监督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长办公会议重要议题,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加强对各区市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月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市直部门排名和得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夯实各科室各单位依法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8

0

0

2

0

0

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0

0

2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7

0

0

2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调,个别信息没有做到第一时间发布等。下步,我们将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探索开展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之外的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负责人解读等政策解读形式,使群众更容易接收、了解政策内容。二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对照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内容责任分工,加强重点信息公开指导和督促,力争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未收取过依申请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制定印发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公文属性确定及政策解读“三同步”等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畅通环境信息公开渠道,激发公众的生态环境参与热情。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建议提案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20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内容集中在碳达峰碳中和、水源地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环保产业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等方面。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代表、委员要求保密的外,办理结果复文内容都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配合建设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制定《关于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便利公众查询和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积极组织政府开放月、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保知识进校园进企业、“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等,多渠道多频次加强宣传,积极倡导社会公众养成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附件下载: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