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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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2370131616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32361243701316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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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基本编码
  • 370692370131616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3236124370131616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社会组织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计量授权书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出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核准
办理内容:审查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勘验时间)
办理结果:作出审查意见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内容:审核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作出许可决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及其 附件(自行提供,电子版)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自行提供, 电子版)。 4 1 纸质 必要
1. 具有法人资格 ;或者有独立建制,其 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 正地开展工作 ; 2. 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 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 3. 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 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 3 4. 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 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 5. 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 工作环境和设施 ; 6. 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1985 年 9 月通过,2009 年 8 月第一次修正,2013 年 12 月第二次修正,2015 年 4 月第三次修正, 2017 年 12 月第四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 :“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 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 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 任务。”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国家计量局
发布令号(文号): 经 国务院批准,1987 年 2 月国家计量局发布, 2016 年 2 月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第二次 修正,2018 年 3 月第三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七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 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 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 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授权专业 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 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 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 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 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原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令号(文号): 1989年11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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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答:
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92275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692232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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