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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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2370131601612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3236124370131601612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基本编码
  • 370692370131601612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323612437013160161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8、119、120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核准或不予核准。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受理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
办理时限:当场作出准予核准或不予可准的决定;
办理结果: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环节名称:发照
办理内容:核准通过打照、发照;
办理时限:当场发照;
办理结果:发照。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0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0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 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变更经济性质的,提交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因资产权属转移而导致经济性质变化的,应当同时申请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按相关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变更注册资金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变更经营期限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者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88年6月国务院令第1号,2016年2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二)集体企业;(三)联营企业…。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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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92275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监督考核科
电话咨询方式:0535-6922139;0535-692243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8、119、120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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