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8301043370131601057 实施编码:1137068333465106574370131601057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窗口提交申请或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进入“一窗通”平台进行自主申报。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即办) | ||||||
办理结果: | 窗口或网上提交申请成功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窗口提交申请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网上申报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以网上退回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即办) | ||||||
办理结果: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已经受理的申请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发放办理结果。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发放营业执照 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发放《备案通知书》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合伙企业协议作出的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3.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4.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5.隶属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合伙企业印章)。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不会网上填报的,可以现场填写书式表格提交申请吗? | ||
回答: | 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