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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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1023370717008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433401M7370717008000

1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23370717008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433401M7370717008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建立古树名木台账和标记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88号
  • 受理时间
  • 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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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普查、建档、标记
办理内容:对辖区内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对古树名木建立台账、档案,明确养护责任、措施;安装标记、标识
办理时限:普查宜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更新工作台账;各地根据当地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巡查养护
办理结果:辖区内所有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和完成标记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管理养护对象为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城市绿化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100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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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151712
电话咨询方式:0535-609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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