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已有804人关注该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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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这算袭警??? | ||
内容 | 2024年4月13号晚,张仲涛醉酒在凤台小区与人冲突,报110后,警察到达现场;该男子醉酒与警察发生争执(是否被激怒被殴打未看到执法记录仪),拒捕中咬伤民警,未破损流血,后被家属带回家中;醒酒后意识到错误并到派出所配合警方处理,之后在家等待处理(能在家等待处理的案件能算刑事案件吗?);一周后,4月23日再次被传唤到派出所,定性袭警,送到第二看守所至今。我有几点疑问:1.据条例:醉酒,非主动攻击,仅是强制过程中反抗,抓咬,不构成袭警2.普通的治安案件,最多是妨碍公务,如何上升到刑法?3.案子立了,人抓了,家属连执法记录仪都没看到。(期间,一会儿说所长要严办,一会儿说分局长亲自要严办,一会儿法制大队要求不能取保,一会儿说可以取保),4.派出所可以给案件定性?我们的执法队伍是否存在权力滥用的问题?执法过程是否合规?家属是否有知情权?5.以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是应该派出所执法,检察院公诉,法院才有量刑权力吗?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程序正义,希望有关部门能过问一下。 | ||
办件编号 | WSMS202404270215 | 提交时间 | 2024-04-26 14:3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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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反映案件处理问题,建议您向公安机关咨询,谢谢您的配合。 | |||
答复机构 | 12345市长热线答复 | 答复时间 | 2024-04-26 16:22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