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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宅基地及道路问题
内容 2001年村里统一购买的宅基地,前几排均已建设房屋,最后一排未建设,宅基地保留果园至今,请问 1其宅基地是否应当收回,是否还能建设房屋,大棚等用途? 2 未建设房屋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要求前排住户给其留出车辆通行的大街 3 果园的果树离前排房屋应留出多少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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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404269375 提交时间 2024-04-08 11:0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栖霞市庄园街道热线办理回复:管区人员已与村书记及您父亲现场查看,并为两家进行协商调解。针对宅基地收回与用途,宅基地审批通过后,期限一年,在这一年之内用于盖村民居住的房屋,不能建大棚等。该宅基地是2001年购买,至今未盖房屋,宅基地审批手续已经作废。针对车辆通行,邻居要求通路只是为了秋季摘苹果方便,不是为了在此长期居住。针对果树与房屋之间的距离,邻居果树距离您房屋近,影响您居住环境。
答复机构   12345市长热线答复  答复时间   2024-04-16 17:34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