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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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婚前,妻子有贷款,婚后可否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 | ||
内容 | 结婚前,妻子已经办理住房贷款,仍有40多万贷款未结清。本人未有任何住房及住房贷款,婚后,我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WSMS202403267927 | 提交时间 | 2024-03-10 09:4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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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了解了您的诉求,为您说明了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请您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一类借记卡(工 、中、建、交等)、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全款发票)、贷款合同、近一年的还款交易明细,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 |||
答复机构 | 互动对接12345系统机构 | 答复时间 | 2024-03-17 23:48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