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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前,妻子有贷款,婚后可否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
内容 结婚前,妻子已经办理住房贷款,仍有40多万贷款未结清。本人未有任何住房及住房贷款,婚后,我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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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403267927 提交时间 2024-03-10 09:4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了解了您的诉求,为您说明了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请您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一类借记卡(工 、中、建、交等)、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全款发票)、贷款合同、近一年的还款交易明细,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答复机构   互动对接12345系统机构  答复时间   2024-03-17 23:48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