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办件详细
详细信息 已有519人关注该问题
标题 养殖用地
内容 你好领导!咨询一下在海阳农村养殖用地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到那个部门审批才能合法建设!?谢谢
附件
办件编号 WSMS202211241830 提交时间 2022-11-09 20:0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

(一)海阳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一般需要以下流程:

首先,畜禽养殖经营者需要向国土所咨询您所选养殖地址是否在允许建设的范围内。国土所会根据其掌握的卫星版图来确定您所选地址的土地性质。

其次,根据鲁自然资规〔20201 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地单位、 建设地点、设施类型、生产数量、用地规模、预估建设工期、拟经营年限、土地复垦措施及项目建设简易平面图、勘测定界图(含矢量坐标); (2)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 (3)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备案登记后将上述材料报国土部门、农业部门备案备份。最后,国土部门审核通过批复同意后,即可进行养殖场的建设。若再有不明,可请与当地政府咨询联系。

(二)如果手续不齐全就开工建设养猪场会有的后果:

 若建设养殖场未经国土部门对土地性质核实确定;未经村、镇政府审核,不符合村、镇级布局规划,后果可能进行养殖场拆除。

答复机构   海阳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2-11-17 14:25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