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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度残疾人单独低保户的政策及申请流程
内容 (1)如题(2)是否与两补贴有冲突(3)具体的最新文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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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201217668 提交时间 2022-01-20 17:3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口头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当按政策规定当场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申请地村(居)委会应当主动帮助其提出申请。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已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解答,申请的文件见附件。
答复机构   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2-01-28 15:08
附件   烟民【2020】16号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实施办法.pdf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