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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叉车配合安全笼
内容 叉车配合安全笼可以用做高处作业吗?在围栏高度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不办理登高作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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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109205201 提交时间 2021-09-14 15:5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凡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要办理登高作业证。
答复机构   市应急局  答复时间   2021-09-16 10:02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