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
标题 | 烟台市区内是否可以使用煤炉 | ||
内容 | 请问烟台市区内是否可以使用煤炉取暖?有规定禁止使用吗?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WSMS202012176813 | 提交时间 | 2020-12-14 13:39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文件要求,芝罘区、莱山区全部区域,其他区部分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范围,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或使用高污染燃料制气的项目;煤炉燃用的煤炭属于高污染燃料,因此不能使用。 |
|||
答复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答复时间 | 2020-12-17 10:39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