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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帕金森慢性病认定标准
内容 帕金森慢性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办理慢性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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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006151522 提交时间 2020-06-28 11:4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帕金森病门诊慢病准入标准:

1.符合帕金森病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

1)符合帕金森病静止性震颤、运动迟缓、肌强直及姿势步态异常的临床特征。

2)辅助检查:MRI检查正常或仅有脑萎缩表现。

3)除外继发帕金森综合征。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

申请门诊慢病资格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向经诊疗的临床科室提出申请。

(二)受理

申请人的经治医保医师受理申请后,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同时在医院管理系统内确认其病历信息是否符合门诊慢病准入标准。符合要求的,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请表》。

(三)审核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医院医保管理办公室,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的病历信息,符合要求的,在医保结算管理系统内录入病种信息,指导申请人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选择一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并签字确认。不符合的,予以解释说明。

(四)确认生效

医院医保管理办公室负责复审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的申报信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帕金森病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医院的备案信息上传至申请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实施确认工作,确认结果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申报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答复机构   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   2020-07-0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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