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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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 ||
内容 | 职工医保使用社保卡在医院门诊治疗能不能报销?是不是有限额?在门诊治疗时,医生开的药属于医保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这些药只需要支付自费部分吗?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WSMS202006151497 | 提交时间 | 2020-06-28 10:2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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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电话与您沟通,参保职工普通门诊治疗不享受报销,您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如果已办理门规慢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可以享受报销。甲类慢性病无起付线,合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5%,乙类慢性病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80%。 | |||
答复机构 | 市医保局 | 答复时间 | 2020-07-01 17:22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