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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在烟台市女职工产检假的新规定是什么?
内容 您好,请问下现在最新的烟台市女职工产检假政策是什么样的?怀孕后多久可以请休,请休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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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006151017 提交时间 2020-06-2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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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电话与您沟通,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800 元,与生育的医疗费用合并支付,2020年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 天生育津贴,难产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 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答复机构   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   2020-06-2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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